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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宓弦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329人浏览

源见“鸣琴化治”。称颂地方官吏善于治事。清 吴雯《再逢陆云士》诗之三:“承明那得留君住,待往何方奏宓弦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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