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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桑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90人浏览

《诗经.小雅.小弁》:“维桑与梓,必恭敬止。”汉.毛氏传:“父之所树,已尚不敢不恭敬。”

《诗经.小雅.小弁》中有“维桑与梓”,是说先人在宅边多种桑与梓,后人应该恭敬扶植。后遂用为指代乡里。

唐.崔善为《答王无功冬夜载酒乡馆》:“讵知方拥簪,逢子敬惟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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