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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琰清议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  30人浏览

《三国志.魏书.崔琰传》:“魏国初建,拜尚书……朝士瞻望,而太祖亦敬惮焉。”南朝.宋.裴松之注引《先贤行状》曰:“琰清忠高亮,雅识经远,推方直道,正色于朝。魏代初载,委受铨衡,总齐清议,十有余年。文武群才,多所明拔。朝廷归高,天下称平。”

崔琰曾任尚书之职,评人论事以公正见称。后因用作咏尚书的典故。

唐.张九龄《和姚令公哭李尚书义》:“人思崔琰议,朝掩祭遵公。”此以崔琰之正直比喻李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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