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85人浏览
谓再次接受馈赠而未还报。清许葭村《谢云南祝方伯惠灰鼠褂、普洱茶》: “眷爱之情,有加靡巳; 惟是桃巳再实,琼未一投,受之更增歉臆耳。” 参见:○投桃报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