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178人浏览
犹毫发不爽。清 刘献廷《广阳杂记》卷二:“四至八到,方方凑合,求其毛发不爽难矣。”
主谓 形容一点也不差。清·刘献廷《广阳杂记》卷2:“四至八到,方方凑合,求其~难矣。”△褒义,用于显示事物的准确、精审。→毫厘不爽 ?谬以千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