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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私奉公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55人浏览

并列 消除私念,全心为公。唐·元稹《崔稜授尚书户部侍郎制》:“其职严而不残。辟名用物者逃无所入,~者得以自明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品性方面。→大公无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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