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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女不更二夫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52人浏览

元.王实甫《西厢记》五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烈女:刚正而有节操的女子。“烈女不更二夫”意谓贞烈的妇女不再改嫁。也作“烈女不嫁二夫”。元.关汉卿《五侯宴》楔子:“便好道一马不背两鞍,双轮岂碾四辙,烈女不嫁二夫,我怎肯嫁侍于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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