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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兰之契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86人浏览

南朝宋.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贤媛》:“山公〔涛〕与嵇〔康〕、阮〔籍〕一面,契若金兰。”金兰:像金属一样质地坚固,像兰花一样浓郁芳香。契:投合。指情意相投的朋友。后也指结拜兄弟。《晋书.苻生载记》:“晋王思与张王齐曜大明,交玉帛之好,兼与君公同金兰之契,是以不远而来,有何怪乎!”宋.张孝祥《下定书》:“门馆游从,早托金兰之契;衣冠歆艳,共称冰玉之贤。”亦作“金兰之谊”。《三侠五义》九○回:“老夫乃邵邦杰,与令尊有金兰之谊。”姚雪垠《李自成》三卷二○章:“听说李闯王心胸宽大,况将军与他有金兰之谊,必然以优礼相待。”亦作“金兰之交”。郑逸梅《郑逸梅自传》:“我在苏州,曾和赵眠云、范君博文字往还,订为金兰之交。”

见“金兰契友”。宋·张孝祥《下定书》:“门馆游从,早托~;衣冠歆艳,共称冰玉之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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