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绛市再苏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  87人浏览

谓人死而复活。清钱谦益《狱中杂诗》之一: “不作中山长醉客,除非绛市再苏人。” ●《左传·宣公八年》: “八年春,白狄及晋平。夏,会晋伐秦。晋人获秦谍,杀诸绛市,六日而苏。” 谍: 间谍。春秋时,秦国有一名间谍被晋人处死于绛城街市,六天之后死而复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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