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125人浏览
低价购进,高价卖出。《汉书.景帝纪》:“受财物,贱买贵卖,论轻。”宋.苏辙《论蜀茶五害状》:“多遣公人、牙人、公行拘拦民间物货入场,贱买贵卖,其害过于市易。”
并列 廉价购进,高价售出。明·沈受先《三元纪·饯行》:“若做经纪,贱心便起,~,损人利己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表示在交易中谋取私利方面。→利市三倍 ?公平交易。 也作“贱入贵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