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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以类聚 物以群分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  79人浏览

①谓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而聚合,各种事物因类别不同而区分。唐杨炯《浑天赋并序》: “乾坤阖辟,天地成矣; 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; 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变化见矣。” ②谓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类聚集在一起。宋孔平仲《续世说·轻诋》: “〔沈〕昭略曰: ‘不知许事,且食蛤蜊。’〔王〕融曰: ‘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君生长东隅,居然应嗜此族。’”●《易·系辞上》:‘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” 方、物: 皆指天地间万事万物。吉、凶: 指事业的成功与失败。“系辞”认为,天地间万事万物有类有群,有同有异,有聚有分,矛盾对立,事业的成功与失败,由此产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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