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111人浏览
犹焚琴煮鹤。况周颐《蕙风词话》卷二:“焚琴鬻鹤,伧父所为,不图出之改之。”
并列 把琴烧了,把鹤煮了。比喻糟蹋美好事物。况周颐《蕙风词话》卷2:“~,伧父所为,不图出之改之。”△多用于情状方面。→大煞风景 焚琴煮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