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87人浏览
谓有罪之人建立功绩以补偿罪责。《官场现形记》二八回:“听说他常常在佛爷前替军门求情,说好话。说什么‘舒某人有罪,佛爷很可以革掉他的功名,叫他带罪立功,以观后效’。”
见“戴罪立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