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捕慢之罪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  79人浏览

偏正 不守法令的罪过。宋·王安石《再辞同修起居注第五状》:“臣之区区,辞说已穷,然不敢避~而苟止者,非特欲守前言之信,亦不敢上累朝廷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罪过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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