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杖则走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0 88人浏览
汉 刘向《说苑.建本》:“舜之事父也,索而使之,未尝不在侧;求而杀之,未尝可得;小棰则待,大棰则走,以逃暴怒也。”后以“大杖则走”谓父以大杖责子易致伤,在父则伤悲,宜避开,不陷父于不义。《后汉书.崔寔传》:“〔崔烈〕问其子钧曰:‘吾居三公,于议者何如?……’钧曰:‘论者嫌其铜臭。’烈怒,举杖击之。钧时为虎贲中郎将,服武弁,戴鹖尾,狼狈而走。烈骂曰:‘死卒,父挝而走,孝乎?’钧曰:‘舜之事父,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,非不孝也’。”
见“小受大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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