弁髦法纪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2 66人浏览
【成语】:弁髦法纪
【拼音】:biàn máo fǎ jì
【简拼】:bmfj
【解释】: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【出处】: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:“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”
【示例】:
【近义词】:目无法纪
【反义词】:遵纪守法
【语法】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目无法纪
【英文】:despise legal orde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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